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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安樂死民調 [打印本頁]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24-8-10 07:44 AM     標題: 安樂死民調

自由時報做的線上民調.

有效樣本約5千,支持安樂死比率96%.

這其實沒什麼好意外的,人生的最後尊嚴,能活得比狗精彩很容易,但是想死的比狗有尊嚴卻是法律不允許.

什麼是人權?安樂死才是真正的人權.

人類面對失智症的醫療手段,這幾百年來都一樣,等死.

而失智症卻是延緩人類死亡過程的極其殘忍的過程.

每個月3萬多的外籍看護費用+2萬的生活雜支費用,以一個月5萬來算,一年就60萬.

10年就是600萬,20年是1200萬.

這僅是經濟支出,很多人會說有長照,是沒錯,但是長照不會補助你請看護的費用.

長照也不會補助你成人尿布的支出,更不用說一天6罐,四天就得一箱,每箱最便宜得1300元,一個月得花一萬的管罐費用.

吃不起管罐食物的弱勢家庭多的是.

至於照護至親的心理壓力,那是一種過程變化,內心的悲痛會慢慢的麻木不仁,所謂的久病無孝子,在這裡充分顯示.

講了一輩子的人權,最後卻在悲慘中死去,何其諷刺~

老人失智症不是絕症,從開始到死亡,超過20年是常態.

一般醫學理論是10年,但是這是錯誤的,以現在的醫療手段,好好的照護,從一開始的發病,到最後如同植物人躺在床上,慢慢死去,20年是沒有問題的.

我表哥年輕時就發病,如今還活著,都已經超過20年了.

醫學上的10年是指發病嚴重到死亡,不是一開始發病到死亡,而且每個人的病情都不一樣,運氣好的死的快,運氣差的,得耗盡一切才能解脫.

別說甚麼病人也有活著的權利,這是標準的聖母言論,是屬於有錢人的傲慢.

最想病人死的,肯定是病人,前提是病人還有意識,老人失症症就是腦袋退化萎縮,失去功能,最明顯的是失去行走能力.

尤其是那些擺爛的不想活的病人,不願意起來走路,很快的就會躺床,然後子女就花費龐大的金錢,心力和未來的人生去照顧.

直白的講,照護老人失症症的子女,就是用自己未來的10年20年人生,去換取病人未來病禢上的照護.

這還僅是老人失智症一項病症,醫院裡的不治之症多的是.

你知道為何醫院的窗戶打不開嗎?頂樓上鎖上不去嗎?

這都是被逼得,不然痛苦不勘的病人,很多會選擇跳樓自殺,因為不想給家人帶來痛苦和麻煩.

人類有很多病症是治不好的,要是僅一兩年,咬著牙忍過去就是了.

若是10年20年的人生,等同於自己的一切,何其殘忍,不論是對病人還是家屬.

我們是講人權的國家,擁有安樂死,這個死亡最後尊嚴的人權,不應該被剝奪.

什麼人的生命屬於上帝,不應該也不能自主,那是千年前的主張,還存在如今民主法治社會,真她X的鬼扯.

更何況台灣又不是天主基督教國家,講什麼人的生命是屬於上帝,更是見鬼了.

而且一個正常人想死,不論是跳樓跳山跳海,還是其他一百種死法,隨你選,法律禁止也沒有屌用.

之所以安樂死,是沒的選,是避免悲劇,當然也會有原本想跳樓的改選死法簡單的安樂死,但是可以用醫院醫師專業評估來篩選.

對於像嚴重失智症,已經四肢癱瘓,得日夜承受折磨的,還用醫學手段去延續她的痛苦,根本是在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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