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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堅持「拒導盲犬入內」! 受害者嘆走倒退路 知名連鎖炸雞業者致歉了][TVBS][2024/5/8] [打印本頁]

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2024-5-8 02:16 PM     標題: [堅持「拒導盲犬入內」! 受害者嘆走倒退路 知名連鎖炸雞業者致歉了][TVBS][2024/5/8]

導盲犬使用者「寶媽」4月30日與朋友相約前往「起家雞光復店」用餐,然而準備入店時,女服務員以「寵物不可以入內」為由,拒絕讓視障者帶著導盲犬進入餐廳。即使朋友解釋這是合法的工作犬,服務員仍堅持立場拒絕。最終他們只好離開到對街的豆漿店,該店老闆不僅熱情接待還特別為導盲犬安排位置,讓寶媽感嘆「一條街兩樣情」,對此,起家雞也致歉了。

導盲犬使用者寶媽在臉書粉專「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分享,當天下午他與朋友一行三人一狗準備前往起家雞用餐,其中一位朋友先行確認是否有位置,然而女服務員卻告知他們寵物不可入內。其朋友解釋「這是導盲犬,合法的工作犬。你要不要請示你們家店長」,1分鐘過後,服務人員仍堅持不讓導盲犬入內,並直言深感抱歉。

寶媽仍上前一步,和服務員說明「小姐,如果你們的態度很堅定,我們當然可以離開。但是我還是想要讓你們知道,導盲犬是合法的工作犬,是受到身權法保障的,我們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如果您還是沒有辦法接受我們入內。我們當然會離開,但是接下來我們還是會走行文的流程,這是為了維護視障者和導盲犬的權益」。孰料,服務員竟回應「你們要行文就去行吧。反正總店的老闆說因為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准讓導盲犬入內」。

最後他們一行人只好選擇離開,轉往對街的豆漿店用餐。一到豆漿店,該店老闆立即為他們安排位子表示:「我安排個寬敞角落讓狗狗待著,這樣不會影響到送餐的動線,狗狗也不會受來往的客人影響」。對此,寶媽表示「只能說一條街兩樣情啊。豆漿店老闆的妥貼讓我們倍感溫暖。老闆聽說我們之前的遭遇,他也很訝異,他說導盲犬可以進入營業場所是法律有保障的。為什麼現在還會出現拒絕的事件?」

寶媽感嘆導盲犬在台灣發展20餘年,樂見的是導盲犬的各項法規制度日趨成熟,而不是走倒退的路,表示「或許分析的角度沒有錯。但是,於視障者而言,導盲犬是我們的夥伴,我們的家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它被拒,等於我也被拒。它被嫌棄,等於我被嫌棄。它被灌上嚇到別人的罪名,依如我也只能承擔。如果我不能委屈他的委屈,如果我不能悲傷他的悲傷,我又如何誇誇其談說我們是生命共同體呢?」

對此,起家雞在官方粉專致歉,「首先,向大家致上萬分的歉意,在難得的假日中造成大家的不愉快。釐清事發始末後,經核實確認本次事件歸因于門市人員的誤解與疏失,以及內部訓練不夠全面。目前已對事件當下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相關部門將盡速著手研擬相關知識的補充與教育訓練,以避免日後再有類似的情況產生。起家雞總公司非常歡迎導盲犬入店,並極力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之權利。再一次鄭重的由衷的向大家致上最深的歉意。起家雞全體團隊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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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盲犬的訓練,搞不好還比該店員來的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把導盲犬歸類為寵物......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4-5-8 02:17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4-5-8 02:18 PM 編輯

當店員僵化到連「寵物不包括導盲犬」這點,都無法或不願「自主判斷」或「至少與主管溝通」,究竟是內部訓練有問題,還是員工需檢討?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4-5-8 02:20 PM

鬧上新聞才要道歉當下怎麼不覺得不好意思
可憐身心障礙者生活已經夠辛苦還要這樣刁難吃個飯都要被拒絕,粉專還好意思打充滿人情味的雞肉料理??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4-5-8 02:22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4-5-8 02:23 PM 編輯

那個發文看不出來有歉意,而且把責任推給第一線的員工...
作者: mistqq    時間: 2024-5-8 06:07 PM


標準民噤黨教出來的道歉文。
錯不在我,都是別人的錯,我也是受害者。

.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5-8 06:14 PM

到完歉之後照常開店賺錢   可悲阿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5-8 08:24 PM

本帖最後由 ddrqooqoo 於 2024-5-8 08:28 PM 編輯

工作犬有多種類 警犬 緝毒犬都有官階

老兵遇到資深軍犬還要敬禮喊 "班長好"

導盲犬那是要受訓授證的

根本不是寵物 !!!


老闆可能是 "皓呆星系" 移民過來的

眼看被炮的體無完膚 推給工讀生 !!!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5-9 01:05 AM

現在還是有不少人分不出來導盲犬與寵物的差別

作者: bluceliaw    時間: 2024-5-9 07:34 AM

事情爆出來了,又把一切都推給員工,看看原OP的貼文,員工應該是有請示過總店的老闆吧
作者: matt263180    時間: 2024-5-9 07:59 AM

看內容服務員應對算正常啦!也不能怪服務員,
領錢辦事老闆說過不讓就不讓,不然事後被刁
雖然出事照樣要背鍋
作者: eynyeyny246    時間: 2024-5-9 08:11 AM

應該是服務員未受過這方面的訓練,誤以為導盲犬和寵物犬一樣所致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5-9 09:28 AM

當下就該錄音錄影PO到網路上讓全民公審了,再來個一星負評讓店家翻不了身…
作者: steventsao134    時間: 2024-5-9 12:08 PM

是的 反正你掛了他隨便道歉一下 他也知道你下次不會來了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4-5-9 01:51 PM

我是覺得店家還是應該保有要不要做生意的權利,就像日本人可以不賣食物給中國人和韓國人一樣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4-5-9 04:38 PM

感覺店員就是背黑鍋了!
已經請示店長,
仍然被拒絕,
這責任應該是店長承擔,
而不是個小小的店員吧!
呵呵~~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4-5-9 04:51 PM

導盲犬一般而言都溫馴乖巧也安靜,連大眾交通工具及一般大眾也都能接受,想不通這家餐廳會拒絕的理由,當然是不對的做法,必然要道歉,否則負評不斷來,它也會恐慌吧?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4-5-9 05:19 PM

真的是無言了,連法律都不懂?
作者: 白無垢    時間: 2024-5-10 03:33 AM

可憐的員工被當替死鬼了...拒吃起家雞...
作者: KENNYG811    時間: 2024-5-10 12:20 PM

基本常識都沒有  這店家教育訓練不夠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2024-5-10 08:27 PM

你可以離開,他也有不做生意的權力,你也有合法檢舉投訴的權力,覺得這沒甚麼好說的。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4-5-11 04:09 AM

如果不是鬧上新聞
店家搞不好連個歉字都不提,更別說寫封言不由衷的道歉信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4-5-11 07:00 PM

選擇的權利而已 就像有間禁止非熟客帶孩童是一樣的道理
知道導盲犬是必備且很乖巧
不過對於店家可能也其他考量
這種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別總是覺得台灣人很歧視一樣
至少我用餐過很多店家還會遇到流浪貓狗閒晃或者躺平休憩的情況
要談國際禮儀請先自行先尊重一下對方
別說店家沒有道歉的意願
換而言之其實會道歉是因為社會的霸凌壓力導致不得不因為讓酸民爽而低下頭來
用餐環境需要靠顧客去維持 店家一旦拒絕某些團體 就會面臨這樣子的惡意攻擊與謾罵
那其他消費者的權利難道就被漠視? 該挺身正義時默不吭聲
台灣人討被尊重時很厲害 但從不尊重別人
作者: 真言1    時間: 2024-5-12 03:43 AM

那員工不是說 "反正總店的老闆說因為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准讓導盲犬入內"
結果最後是 "目前已對事件當下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跟一堆廢話
作者: a0952092517    時間: 2024-5-12 09:46 AM

導盲犬和普通寵物犬應該很好區分吧
作者: 86664303    時間: 2024-5-12 03:16 PM

台北市真是越來越倒退了...

從這件事情跟之前的虐嬰 我總覺得台北市並沒有想的那麼方便 美好
作者: mikerewd    時間: 2024-5-12 04:20 PM

員工黑鍋揹好揹滿
都請示過主管,結果還要被搞
這也算霸凌了吧
職場不友善真可悲
作者: ggg740804    時間: 2024-5-12 08:33 PM

員工感覺有請示過主管了,可以公文居然是說員工訓練不足
真的是第一線的人出來扛,死的不會是老闆內
作者: TTB00000    時間: 2024-5-12 09:11 PM

又推給員工耶 你們員工說總店不行讓狗入內 現在又歡迎 可憐工讀生
作者: tknwo    時間: 2024-5-12 11:34 PM

店員也是照規定做而已,只能說台灣的職場文化缺乏應變,
不少上頭都只想的自己,不管底下反應,也不給予下方應變的權力
作者: 13974268    時間: 2024-5-15 01:38 AM

目前已對事件當下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員工何其無辜?朋友讓員工請示店長,過了1分鐘,表示詢問過了吧?同時員工還深感抱歉耶,表示員工是明白導盲犬跟一般寵物犬的差別的吧?打工人只能遵照店長的命令做事,結果卻因此被懲處?你們欠教育的是管理層好嗎?希望員工請示時有錄音當時的對話內容,可以爭取保護自己的權益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24-5-15 08:29 AM

上新聞才對社會及顧客道歉 視障者帶著導盲犬還是一個問題
作者: victorlion71    時間: 2024-5-18 01:58 PM

瞎子就好好叫外送
不要整天麻煩別人
作者: zeus0915    時間: 2024-6-8 11:30 PM

這責任應該是店長承擔,而不是個小小的店員吧!
作者: bibby27    時間: 2024-6-9 12:33 PM

請店長出來解是吧
別都推給小員工唷~~~
畢竟都請示過了
作者: cncheung    時間: 2024-6-9 01:36 PM

本帖最後由 cncheung 於 2024-6-9 01:49 PM 編輯

小弟香港中年胖子,感覺這已比香港好。至少店家還會道歉。香港至今仍有不人不理解導盲犬的工作。不少小店便不讓導盲犬進入,交通公具,如小巴、計程車都會拒絕導盲犬上車。這也是香港法律的灰色位,公共交通公具,沒有明文規定不能拒紹載帶有導盲犬之人士,只說會有可能屬犯傷殘歧視法例。再者不少失明人士投訴,要在街上截搭計程士也不易,因為司機多會直接不停車。真的有計程車師機表示覺得接傷殘人士(包括坐輪椅或失明)麻煩,又不會多賺,所以干脆不傷車。

我想香港在這方面的教育,比台灣落後多了。

題外話:香港曾有這樣一個個案,大家不妨判斷一下。

話說曾有酒店(都有些年日之前)餐廳拒絕接待一位帶同導盲犬的失明人士。事件被鬧大了,酒店由起初的公司規例(不許帶寵物進入之類),改口為前線員工處理失當(也是將責任推到前線員工去)。但當時某個知明的失明人士做出一個舉動,帶著導盲犬去,並帶同記者。特意找餐廳經理,表明我不會幫襯,但要帶導盲犬入內走動走動。餐廳經理既有之前事件,又有記者鏡頭對著,當然不會反對。之後這位失明人士更叫大家(其他失明人士)遇有這種歧視對待,要大膽的站出來說話。

事件上,本來是餐廳的不對。但這位知明人士如此行為,是要警告大家不要歧視失明人士,但我總覺得會產生反效果。不知大家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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