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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國籍向心夫婦被控涉違反國家安全法 境管1397天二審再判無罪][自由時報][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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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2023-9-8 01:04 PM
標題:
[中國籍向心夫婦被控涉違反國家安全法 境管1397天二審再判無罪][自由時報][2023/9/6]
中國籍男子王立強自稱中共特務,2019年在澳洲驚爆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以「陸海空」戰方式介入我國選舉,涉違反國家安全法,但澳洲拒絕我國司法互助,台北地檢署只能以不起訴處分,8月確定,但起訴2人涉及洗錢,一審台北地院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今維持無罪判決。
向心夫婦被境管已1397天,而今再獲判無罪,依照刑事妥訴審判法第9條規定,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決違背判例等三種事項為限,由此看來,檢方若要上訴到最高法院,門檻相當高。
律師盼檢方不要上訴 讓向心夫婦早日回家
向心夫婦6日未出庭聆判,而是委任律師方伯勳到庭,方伯勳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法院維持一審的無罪判決,起訴案跟共諜案一樣,都沒有犯罪事實的存在,向心夫婦已被境管多時,希望檢察官尊重法院認定的事實,不要再上訴,讓案子早日確定,讓向心夫婦早日回家、回歸正常生活。
方伯勳指出,這段日子向心夫婦的生活就是待在家哩,與律師討論案情,得悉二審維持無罪判決,兩人很開心。方強調,依照速審法規定,兩次無罪後,檢察官上訴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這案從起訴書的事實、證據或法律適用,都有問題存在,應該沒有上訴的理由,期待檢察官不要上訴。
方伯勳說明,向心夫婦的境管到9月23日期滿,依這法律規定,判決無罪視同撤銷限制出境,除非上訴期間認為有必要才會延長。
高院7月12日針對洗錢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向心夫婦維持無罪答辯,自稱受困台灣4年,前被涉犯共諜案偵辦,雖獲不起訴,但後又以洗錢罪起訴,「是一場奇幻的司法之旅」,不可思議,希望法官讓他們快一點回家。
向心說,北檢指控他涉及洗錢罪,但證據和邏輯都不可思議,希望法官捍衛人權與法治,判無罪讓他早點回家;龔青則自稱是一位家庭主婦,卻被捲入此案4年,沒有健保、無法工作,請求法官早點結束這場鬧劇。
兩人的委任律師方伯勳主張,北檢指控向心出售中國趨勢給涉在中國非法集資的國太集團,再以這筆款項來台買房,但實際上這筆購屋款並非售股所得,售股所得全用在香港股市交易市場清償融資。向心在台置產前有正常看屋,也有買賣契約,未使用人頭,資金均受台灣金融機構批准與監控。
方伯勳表示,台灣嚴格管制外匯,向心不可能用來路不明的錢買房,北檢只是因為王立強的爆料查不到兩人當共諜的事實,才用間接證據起訴洗錢罪,且起訴後還在審理期間蒐集證據,這樣的偵查手法違反論理及經驗法則,並不合理,向心夫婦並無洗錢的動機及犯意。
本案一審由北院審理,合議庭認定向心並無預見國太集團經營非法集資詐騙,不知國太用犯罪所得購買股權;售出的中趨、中創股權價格,也是依當時市價,無不合理溢價;亦未與國太謀議協助洗白為股款,再由國太取回;將售股款匯至台灣購置不動產,並非避免遭查扣和製造斷點。
北院指出,向心並未意圖掩飾、隱匿國太非法集資詐騙犯罪的所得來源,或使其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變更犯罪所得,以掩匿犯罪所得的本質、來源、去向、所在,進而與龔青共同收受、持有、使用犯罪所得,不符洗錢罪構成要件,2022年2月24日判向心夫婦無罪。
介入我國選舉部分,因澳洲拒絕我方司法互助請求,台北地檢署兩度不起訴向心夫婦、「二○二○韓國瑜總統後援會」經營人王強華、香港鳳凰新聞社台灣分社社長蘇錦龍四人,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後,除王強華已去世予以簽結,其餘三人所涉國家安全法的部分均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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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夫婦被那個莫名其妙的「王立強」誣指是共諜,指向心夫婦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無罪後...又指向心夫婦涉違洗錢法...
使向心夫婦有家歸不得四年...請問,這個「冤枉別人羅織人罪」的下流手法,難道不應該受到懲罰?
蔡政府難道不應該向遭受無妄之災, 有家歸不得4年的向心夫婦道歉?難道不該得到賠償?
作者:
焦溪伊莉
時間:
2023-9-8 01:09 PM
本帖最後由 焦溪伊莉 於 2023-9-8 01:30 PM 編輯
首先我先聲明,我不認為大陸的司法會比台灣公正。
不過一個是刑期關滿就準時放人;
一個是找不到罪證就換個罪名,擺明要限制對方行動,一直告到對方真的進監獄敲石頭為止。
呃......
啊,對了。
我還沒提到到現在被檢方不斷換花樣聲押、延押、提告、上訴,
到現在不但不能找工作,
可能連疫苗都不能打的周泓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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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3-9-8 01:35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3-9-8 01:37 PM 編輯
2019年,民進黨政府以傳說中『拍沙龍照的間諜』王立強的證詞,指控向心夫婦為間諜,
綠營名嘴更一湧而上,拿共諜案修理韓國瑜跟國民黨,幫助蔡英文連任…
…2023年,隨著蔡英文任期將屆,向心夫婦共諜案不起訴。
呃…可能是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3-9-8 01:42 PM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3-9-8 01:50 PM 編輯
向心夫婦共諜案不起訴,洗錢二審也無罪,誰辦的案子?當時的辦案單位是台北地檢署...共諜案也是台北地檢署辦的,已經無罪定讞。當時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叫作邢泰釗,我們現在的檢察總長也叫邢泰釗,你還升官了!你的定罪率為什麼這麼低呢?是共諜太厲害?還是我們的檢調太爛?為什麼定罪率這麼低?你辦了多少的案子?你到底在辦什麼?還是你在配合演出?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3-9-8 01:55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3-9-8 01:55 PM 編輯
陸籍的港商 向心夫婦 終於無罪了!
但是限制出境的比「華為公主」孟晚舟 還久
這1000多天在台灣的日子不能工作沒有收入
若不是他們本來就有點錢
這些年要怎麼活?
我們的民進黨政府好意思說自己是民主國家?
作者:
zogol
時間:
2023-9-8 04:44 PM
大選前的抹黑是絕對不用負責的,被挑上的就自認倒楣吧…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9-8 05:48 PM
阿共羈押維吾爾族人這麼久 有說甚麼嗎
作者:
tang740516
時間:
2023-9-8 10:03 PM
這一定要上訴的,不然明年的選舉要怎麼選
作者:
nameless6789
時間:
2023-9-8 10:15 PM
別以為沒罪就可以安然離開,乖乖跑法院跑到天荒地老吧。
作者:
aaaa5230
時間:
2023-9-9 12:14 PM
中華民國自稱自由法治的國家
卻可以因為一個詐欺犯隔海說的一句話
就起訴向心夫婦共諜罪
找了2年多找不到任何證據無罪定讞後
又起訴洗錢罪,現在也2審無罪了
還是毫無證據,檢方這樣的查案方式都不用受監督及懲處嗎?
民進黨上台後,一堆莫名其妙的團體
不是消失了,不然就是變的很少說話
這個案件,檢方在毫無證據之下濫訴
強押外國人境管在台灣4年
難道不是重大妨害人權事件
人權團體都消失了,沒一個出來說話的?
作者:
H81877818
時間:
2023-9-9 11:08 PM
這種被關了很久的
之後才被判無罪
覺得人生整個被毀了
作者:
io2827
時間:
2023-9-10 04:39 PM
支那共諜就是該死 無罪那代表藏得太好
作者:
aaaa5230
時間:
2023-9-10 05:20 PM
io2827 發表於 2023-9-10 04:39 PM
支那共諜就是該死 無罪那代表藏得太好
按照你的思維
那檢察官應該先把你收押起來
再慢慢調查有什麼罪行
如果沒找到
那不過是你藏得太好
作者:
cabbie
時間:
2023-9-11 01:46 PM
應該調查該案的檢察官
看看是不是收了好處
作者:
hansolo666
時間:
2023-9-12 12:54 PM
號稱民主卻羅織罪名加害無辜的人..骨子裡就是極權國家的作法!! 綠金就是假民主!!!
作者:
w49003006
時間:
2023-9-15 12:57 PM
中國版阿湯哥嗎~~專門收集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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